产业结构微调 原料药受限生物药看好
4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并发布了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医药行业仍然作为重要的一章被单独列出,显示出国家对医药产业一贯的重视。
就医药产业,比对了2005年版和新版目录之间的差异。新目录中,在鼓励发展产业部分的中医药产业大类下,调整了2005年版的21种小分类,改为8种分类,但在新药、新生物制品、新中药、新包材、新医疗器械几个大的品类下对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了细化描述,并增加了“基本药物质量和生产技术水平提升及降低成本”这个分类,呼应了新医改中推行的基本药物制度。
此外,在鼓励类产业目录部分,在第29类现代物流业中明确列入“药品物流配送(含冷链)技术应用和设施建设,药品物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服务”;在第33类商贸服务业中,明确列入“面向农村的日用品、药品、出版物等生活用品连锁经营及食品药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器”等内容,由此可以看出,政府更加重视依靠现代技术推进我国药品流通的改革与升级,并将继续加强基层药品供应保障。
在限制类产业工艺与产品目录中,新旧版呈现的差别较大,这体现出我国医药产业近年来的发展特点,原料药产业领域的迅速发展尤其突出。
从限制类产业目录来看,2005年的目录中有维生素C原料项目等10个类别被限制生产,限产类别描述总字数约174字;而在新目录的医药类产业限制项目中,新建维生素C、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12 (综合利用除外)、维生素E原料、新建青霉素工业盐、6-氨基青霉烷酸(6-APA)等一大批原料药生产被限制,限产类总体描述达到468个字。这凸显了在我国经济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可持续发展模式转变的过程中,环保成本高、附加值偏低的大宗原料药确实不需要再新增产能。
在比较中,新版目录中医药类列入淘汰的工艺和产品与2005年的目录相比,差别并不大。医药产业作为快速发展的朝阳行业,在产业内部进行较大力度的结构调整并无必要,此次新目录的公布是对上一版目录的细化和微调,当对于发展迅速的原料药产业进行限制也符合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的大趋势。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也对记者表示,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结构未变,对于医药行业来说,较为突出的还是体现在对产能过剩行业的限制和引导。以VC行业为例,由于前两年VC价格一路高企,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纷纷投入到VC的生产中,如今国内VC产能已严重过剩,所以,限制VC行业的投资就显得尤为重要。
就医药产业,比对了2005年版和新版目录之间的差异。新目录中,在鼓励发展产业部分的中医药产业大类下,调整了2005年版的21种小分类,改为8种分类,但在新药、新生物制品、新中药、新包材、新医疗器械几个大的品类下对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了细化描述,并增加了“基本药物质量和生产技术水平提升及降低成本”这个分类,呼应了新医改中推行的基本药物制度。
此外,在鼓励类产业目录部分,在第29类现代物流业中明确列入“药品物流配送(含冷链)技术应用和设施建设,药品物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服务”;在第33类商贸服务业中,明确列入“面向农村的日用品、药品、出版物等生活用品连锁经营及食品药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器”等内容,由此可以看出,政府更加重视依靠现代技术推进我国药品流通的改革与升级,并将继续加强基层药品供应保障。
在限制类产业工艺与产品目录中,新旧版呈现的差别较大,这体现出我国医药产业近年来的发展特点,原料药产业领域的迅速发展尤其突出。
从限制类产业目录来看,2005年的目录中有维生素C原料项目等10个类别被限制生产,限产类别描述总字数约174字;而在新目录的医药类产业限制项目中,新建维生素C、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12 (综合利用除外)、维生素E原料、新建青霉素工业盐、6-氨基青霉烷酸(6-APA)等一大批原料药生产被限制,限产类总体描述达到468个字。这凸显了在我国经济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可持续发展模式转变的过程中,环保成本高、附加值偏低的大宗原料药确实不需要再新增产能。
在比较中,新版目录中医药类列入淘汰的工艺和产品与2005年的目录相比,差别并不大。医药产业作为快速发展的朝阳行业,在产业内部进行较大力度的结构调整并无必要,此次新目录的公布是对上一版目录的细化和微调,当对于发展迅速的原料药产业进行限制也符合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的大趋势。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也对记者表示,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结构未变,对于医药行业来说,较为突出的还是体现在对产能过剩行业的限制和引导。以VC行业为例,由于前两年VC价格一路高企,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纷纷投入到VC的生产中,如今国内VC产能已严重过剩,所以,限制VC行业的投资就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