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陕西中药研究所(陕西医药信息中心)网站!
当前时间:
陕西中药研究所(陕西医药信息中心)
咨询热线
029-33213061 / 33213060
网站首页 新闻资讯 行业动态 详细内容
食品安全法下月实施 禁用中草药秘方
发表时间:【2009-05-13】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浏览次数:【3350】次
国“食品安全法”将于6月1日起实施,其中严格规定食品中可添加的中药成分,有些被视为“秘方”的中草药配料将被禁止添加。

  “食品安全法”第50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

  据中国“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2002年制定)“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中,包括姜、花椒、百合等共有87种。

  业界人士表示,当前“可实际上应用到中餐传统配方中的中药材远不止这些,尤其是火锅、药膳,以及一些流传百年的传统秘方,其中添加的中药材成分更是多达200种,像人参、当归、芦荟等是常用配料,但并没有列入药食两用名单,传统拉面中添加的秘密武器硼灰更是不在名单之列”。

  业界人士说,“食品安全法”一旦沿用卫生部2002年制定的名单,“一些中药材没有被列入其中,那么有的传统配料秘方可能将面临无以为继的局面,而药膳类中餐也可能会难为无米之炊了。”

  不久前,凉茶企业王老吉因添加传统配料夏枯草而被告上法庭,理由是夏枯草不在药食两用名单。虽然案件已平息,但王老吉如不申报夏枯草,6月1日起将被迫更改老方子,不得再添加夏枯草。

 
                                                  来源:中国药材GAP网